死期,死因,生物,的人,征象

提問: 人死之前有什么癥狀? 問題補充: 骨癌晚期,臨死之前有什么癥狀嗎?該怎么知道?望廣大網友幫個忙. 医师解答: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法醫學將典型的死亡發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即瀕死期、臨床死亡期和生物學死亡期。死因的千差萬別,決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過程各有特點和差異,但其基本規律是相同的。 一、瀕死期 瀕死期又稱死戰期或瀕死掙扎期,是人在臨死前掙扎的最后階段。在這個時期,身體和重要器官功能發生嚴重紊亂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悶、時有鼾聲、血壓升高等現象。隨后即出現呼吸困難,心搏減弱,體溫、血壓下降,意識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種反射減弱、遲鈍或消失,以及昏迷、抽搐等。最后,即漸次過渡到臨床死亡期。 瀕死期的長短和表觀,與死因、年齡、健康狀況等密切相關。瀕死期持續的時間,有的只有幾秒鐘,有的可持續數小時甚至更長。法醫檢驗中遇到的暴力性死亡,瀕死期短暫,甚至沒有,如延腦、腦橋、心搏傳導系統的損傷,心臟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經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極為迅速的,好些都沒有瀕死期。除了上述死因外,由于窒息、中毒、損傷等引起的死亡,一般都有或長或短的瀕死期。病死,特別是慢性病死亡者,都有較長的瀕死期,但急病死亡者除外。在同等條件下,青壯年和體質健壯者,有較長的瀕死期,而且較明顯;老年人和體質瘦弱者,瀕死期較短,其表現征象亦不明顯。 法醫尸體檢驗時,應當注意,瀕死期所形成的損傷,仍有一定的生活反應;在特定場合下,應當注意應用瀕死期的各種特點來鑒別是生前溺水還是死后沉尸,是生前上吊還是死后懸尸,等等。 二、臨床死亡期 處于瀕死狀態的人,若未及時救治或者挽救無效,就會發展到臨床死亡期。這是生物學上死亡前的一個短暫階段。在這個時期內,心搏停止,呼吸停止,各種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況下,我國醫生就是根據這三大體征來診斷死亡的,所以稱為臨床死亡。處于臨床死亡的人,從外表看,機體的生命活動已經停止,但是,機體組織內微弱的代謝活動仍在進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后4~5分鐘或稍長時間內,機體內稍存少量氧,還能保持最低的生活狀態,如果使用人工呼吸機,心臟按摩、心臟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復蘇的可能。因為在通常情況下,臨床死亡的持續時間,也就是血液循環停止后,大腦皮層耐受缺氧的時間,為5~6分鐘。當然在不同情況下,臨床死亡期的長短是可變的,如在低溫或耗氧量低的情況下,臨床死亡期就可能延長,甚至可延長到1小時或更久。此外,瀕死期長的,則臨床死亡期一般就 短。 國外學者曾對1200例心跳停止后復蘇成功的病例進行分析,結果是:94%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鐘救活的;6%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鐘以上救活的;但這些患者都發生了神經系統的后遺癥。因此,國外資料一直認為人腦耐受缺氧的“臨界時限”是5~6分鐘,并認為在心跳停止3~4分鐘后救活者常有永久性腦損害。當然這并不絕對,1973年,《中華醫學雜志》曾報到,北京、上海、南京心臟復蘇小組對循環驟停8分鐘以上的12例病人復蘇成功。由此可見,腦耐缺氧的“臨界時限”不一定限于5~6分鐘。但是,腦耐缺氧超過6分鐘確實會帶來嚴重的后果。所以,法醫工作者應當密切配合臨床醫務工作者,爭分奪秒地搶救危重病人或被害人,爭取復蘇,減少中樞神經系統的后遺癥。 三、生物學死亡期 生物學上的死亡,指整個機體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于不能恢復的狀態。它的外表征象,是軀體逐漸變冷,發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學死亡也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首先是大腦皮層和腦細胞的壞死,接著是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個器官和組織功能的相繼解體。生物學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階段,發展到這個階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復活,現代醫學科學技術對它已是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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